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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目之名

以目之名

  多年前我的志向不过是写本书,那里面承载了所有的青春年少,当然包括了花前月下,风花雪月的情事.每一个人都是折中的,可以隐藏于任何一件衣服或者一种面料之下.我觉得这样的句子很可怕.突然被其震慑.于是我意识到,其实写作也不过如此.我们坐下来夸夸其谈,我们把夸夸其谈的内容改为文字写下,让其成为一种不朽.这让我有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.太可怕了.

  后来,我想当一个歌手.不是流行歌手,也不是花瓶歌手.而是摇滚歌手.因为我不会扭屁股,不会摆风骚的姿势.于是,我想我只能去当一个摇滚歌手,带着我的破锣嗓子在台上嘶吼.你左边的乳房那么忧伤的嗷嗷,其实它让我感到感伤. 他们说我唱的歌都很淫秽. 其实不是这样的.性总是最直接的,我们的生殖器官才是我们最隐晦的秘密,最隐晦的自尊与骄傲.然而我唱的与生殖器官无关,与性有那么一点点小小关系.于是看似它与生殖器官也搭上了一点边.这并不淫秽,这也并不超脱.这只是直接而已.很多时候,我懒得去说明.大多时候,我的幻觉太恐怖.男人们都甩着阳具走在黑夜里.女人们加了垫的假胸,注了水的屁股走在白日里.这才是真正可怕的.而这些人隐藏于任何一件衣服或者一种面料之下.太可怕了.  我注定当不了一个好的摇滚歌手,我的声音不够勇猛.我任性并且暴戾. 我甩着啤酒瓶和人争吵,骂人傻B.但是我一点也不想解释我为什么要叫他们傻B,我也不想解释我到底看到了什么.于是我注定当不了一个摇滚歌手.


  两种选择在种种情况之下夭折,这让我灰心丧意.让我不知所措.我不是坚强的野草,也不是温室花朵.我没有公主病.尽管我看起来总是显得傲慢.其实我的傲慢只是懒于去说明的一种态度.这种态度跟傲慢完全挂不上边界.总之,书是出不成了.摇滚歌手也当不成了.  我想我一度和所有的少女一样怀有天真的热忱. 想到这里,我依然觉得自己天真并且热忱,只是换了另一种方式罢了,但它阻隔不了我的幻觉继续延伸下去.

  某一时地,我们可以带有居高临下的姿态去试图贴近一个人.因为我们的生殖器并不对其开放.于是我们隐秘的小尊严还在,于是我们可以居高临下,傲慢无比的去靠拢一个人.如果想一直这样保持下去,那就不要跟他睡觉,发生关系.某一刻,我感到很伤心.为我的小情事感到伤心.尚且我不能确定我是否爱过他.但是我只是一味的难过.因为我为我自己的一点小骄傲而输的一败涂地.我不是恋爱高手,也不是讨喜的女子.没有南方女子温婉.我是任性的,乖戾的,无常的.我是面目模糊的.
艳丽在岁月增减之时终是被湮灭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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鲁迅说,悲剧将人生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,喜剧将那无价值的撕破给人,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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